2007年9月17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酒后行强奸 法网终难逃   
杨锡康

  9月12日,海宁市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杜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。
  2006年12月17日下午,24岁的杜某喝酒后窜至海宁市海昌街道,,溜门入室,见患病瘫痪的妇女张某一人在家,就不顾其哭喊,实施了强奸,今年6月3日,杜某被四川省叙永县警方抓获。(杨锡康)